日前,香港洗钱香港证监会于5月22日发布通函,证监造文准明确了在开立账户及维持客户关系时应采取的增户标监控措施,要求所有持牌法团尽快开展内部核查,强措以确认是对伪否有接受可疑或伪造文件开立账户的情况。
该通函是风险在对12家证券经纪行的开户作业进行检查后发布的。检查发现多个重大缺失,并提包括开户文件尽职审查的高开不足、接收可疑或伪造文件的香港洗钱行为,以及在管理与海外中介人关系上的证监造文准薄弱环节。证监会对可能因客户账户不当使用而导致的增户标可疑交易及洗钱、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风险表示高度关注。强措
香港证监会中介机构部执行董事叶志衡博士指出:“持牌法团在拓展业务时,对伪不能以降低“认识你的风险客户”标准为代价。证监会对开户过程中的并提重大监控失误及使用伪造文件采取零容忍态度,未来将对相关机构及其高级管理层实施严厉的监管与执法,以维护市场的公正与稳定。”
此外,证监会还针对为内地投资者开立和管理账户提出了额外措施,包括关闭以可疑或伪造文件开立的投资账户、关闭零结余的不动投资账户等。在开立新投资账户时,需取得投资者的书面声明,并要求所有结算及资金提存必须通过客户本名在合资格银行的账户进行。持牌法团在服务香港境外投资者时,需遵循香港法规及适用司法管辖区的所有相关法律与监管规定。
同时,证监会提醒投资者,任何人使用虚假文件或其副本,企图诱使持牌法团接受该文件为真实文件,可能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200章)第73或74条。这些账户可能会被持牌法团终止,并可能将潜在的刑事行为报告给执法机构。